法 院 工 作 报 告

2006年1月5日在竹山县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吴英忠

2015-11-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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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工 作 报 告

———  200615在竹山县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

竹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吴英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竹山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05
年,竹山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素质,全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司法审判质量,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进一步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审判质量
    2005
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强化了审判工作的中心地位。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84件,审(执)结2228件,结案率为97.5%。为服务生态水电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县域社会稳定。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的打击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8136人,审结106133人。结案率为98.1%。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 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74人;判处拘役的4人;判处管制3人;免予刑事处罚4人;宣告无罪的6人。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发展环境。
      
在刑事审判实践中,我院一是针对全县刑事案件上升态势,积极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稳、准、狠地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刑事犯罪的蔓延势头。二是认真吸取佘祥林案件教训,不断优化刑事审判理念。按照省、市法院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对历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排查。通过排查、总结经验教训,切实纠正刑事审判长期存在的重打击、轻保护;重定罪、轻量刑;重实体、轻程序;重政法机关相互配合、轻彼此制衡的问题。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疑罪从无等刑事审判理念,绝不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三是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进程。全年共审理贪污、挪用、侵占等职务犯罪案件111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县邮政局职工吕某利用担任报刊发行员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17.8万元用于购买彩票,我院依法对其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0年。通过对这些腐败分子的打击,进一步昭示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四是注重司法建议,落实打防并重。针对我县发生的几起中小学教师侵害女学生的犯罪行为,我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及时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此类犯罪的成因和对策,切实增强对此类犯罪的预防措施。司法建议发出后,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将教师侵害女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全方位、多侧面地控制此类犯罪的发生,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了有机的统一。
    (二)进一步强化审判的调节职能,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大审判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审判的调节职能,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45件,审结1438件,结案率为99.5%。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婚姻家庭、合同债务、权属纠纷等常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力度,全年共审理这几类案件1260,占到了民商事案件总数的87.6%。通过审理这些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维护了社会诚实信用体系的建立,夯实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础。二是注重审判调研,积极审理好新类型民商事纠纷案件。进一步加大了医疗损害赔偿、物业管理、合同欺诈、企业民营后股东间权利义务分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肇事案件的审理力度,探索积累了审判经验,确保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得以依法审理。三是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依法调处矛盾纠纷。2005年,我院进一步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将调解作为解决三高一低难题、根治涉讼信访申诉问题的有效途径,将调解作为民商事审判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自愿、合法,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法律法理的宣讲,注重社会伦理道德、风俗人情的阐述,使当事人在深入浅出、法理与情理交融的思想工作中走上握手言和、息访罢诉、依法解决问题的轨道。在全年审结的1438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743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52% ,实现了当事人权益的双赢,收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审结7件,结案率为    100%。依法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181件,已执结177件,执结标的82.86万元。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一是积极探索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先后开展了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前的证据交换和行政执行案件执行前的听证制度,简化了诉讼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增强了行政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大了行政诉讼知识的普及力度。我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深入开展了行政诉讼法知识普法咨询、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在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时邀请行政机关一线执法人员观摩庭审等活动,不断改善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在审查中做到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年对行政机关行政处罚错误、程序不合法的5件案件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切实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向社会展示了行政审判在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继续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途径。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权威、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2005年,我院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严肃执法、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长效执行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541件,执结498件,标的额达2923.64万元,确保了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实现。
   
在执行工作中,我院一是积极推行执行听证,执行风险告知,中止、终结执行向权利人书面告知等制度,从源头上根治暗箱操作、执行不力、怠于执行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规定在采取扣押、拘留、罚款、资产评估、拍卖等重大执行措施时均实行合议制,切实增强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三是注重执行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积极引导执行干警走出诉讼是解决问题,执行是兑现权益,只需严肃执法,无需思想工作的误区,将执行案件的过程也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通过深入细致地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尚未化解的症结,促成当事人走向执行和解,在全年执结的498件案件中,自动履行率达62.4%以上。四是进一步规范执行款、物的管理,建立起了执行款、物登记造册,专人管理,按季度接受院纪检、财务审计等相关制度,杜绝了执行款、物被扣留、借支、挪用问题的发生。五是积极推行人性化执行。我院在严格依法执行、注重申请人权利保护的同时,加强了对被执行人人权的保护,给自然人以希望和出路,给法人单位以重振旗鼓的机会。在执行罗某与李某欠款纠纷一案中,执行人员了解到李某家庭月收入不足千元,两个子女均在大学就读,同时还要赡养两位80多岁父母的困境后,耐心细致地做好权利人罗某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由义务人李某每月还款100元,到2008年两名大学生毕业后再每月偿还5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即严格执行了法律,又给两位莘莘学子以完成学业的机会,收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四)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理念,持之以恒地做好涉法信访工作。涉法信访工作经过去年一年的集中处理,我院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的当事人大多数已息访罢诉,取得了处理涉法信访工作阶段性胜利。一是进一步规范了立案管理,较好地解决了审判工作入口不畅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二是深入贯彻新的《信访条例》,并就新条例的主要精神对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规范信访工作操作规程,增强全院干警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实行信访工作首访责任制和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息访稳控工作,组织专班对2004年息访的31件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巩固了前期信访工作成果,对出现反复的3件案件进一步加大了措施,落实了责任,形成了信访工作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与去年同期相比,进京上访下降56.3%;赴省、市、县上访下降29.4%;日常信访也下降了42.3%,全院涉法信访工作呈现出了良性循环的可喜局面。
    
二、进一步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2005年,我院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将增强司法能力放在审判队伍建设的首位,以审判队伍的高素质确保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一)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党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党性修养。作为党领导下、以共产党员为主体的国家审判机关,要出色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审判权,同样有一个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体现先进性的问题。作为首批进行先进性教育的单位,我院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组织全院党员法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将先进性教育作为全院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作为增强党员法官党性修养、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的有效途径,作为解决我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圆满完成了先进性教育各个阶段的工作,取得了将先进性教育中的所得、所获落实到解决自身问题,落实到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落实到体现党员法官先进性上,增强了先进性教育与我院工作实际的有机结合,确保了党员法官受教育,人民群

众得实惠,审判工作上台阶的目的。
   
(二)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法院系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具体举措。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一是迅速成立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并根据我院实际确定了开展此次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步骤。二是注重宣传发动,积极营造专项整改氛围。我院在·前夕举办了以公正司法树形象,我为党旗添光彩为主题的演讲活动,16名战斗在审判第一线的法官结合自身审判实践,热情讴歌了我院广大法官对党的热爱,对人民审判事业的忠诚,充分抒发了身为共和国法官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打下了坚实的思想舆论基础。三是深入开展了内部自查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工作,查摆找准了我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5个方面42种不规范的司法行为,并针对问题解剖了原因,挖掘了根源,制定了51项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四是认真进行了司法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我们按照专项整改要求,重点加强了涉及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法律、司法程序和工作规范的培训考核力度,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每一个司法岗位提出了明确的培训考核要求,并分四个阶段对应掌握的业务知识进行了闭卷测试,全员参与了全国法院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并取得优异成绩。收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司法行为规范,以学促司法能力提高的效果。
    (三)进一步加大学习型法院创建力度。过去的一年,我院开展的法官沙龙、疑难案件评析、专题业务培训等形式的“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5年,我院进一步强化了学习型法院创建的措施和力度。一是针对全院大多数法官政治业务理论素质不高,文学理论知识不牢的问题,我们为其开出了300余册的政治、法学和文学著作,作为法官的必读和选读书目,从最基础的工作入手,着力提高法官的法学和文学理论素养。二是认真开展裁判文书月评查制度,对优秀法律文书给予奖励,对差错法律文书进行处罚,对不合格法律文书通报到文书制作人、案件主审人和文书签发人,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办法,切实纠正裁判文书存在的忽视论证说理、标点符号、语法修辞和逻辑错误屡禁不止的问题,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三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考核。2005年,我院利用·长假和节假日举办电脑培训班两期,选派赴省、市学习干警15人次,学成归来者对全院干警业务培训11场次,起到了一人学习、全院受益的效果。辛勤的付出必有丰厚的收获,学习型法院的创建增强了我院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提高了司法水平,在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我院再创佳绩,又有5名干警榜上有名,连续3年位居全市政法机关前列。
    (四)倡导激励竞争机制,整合现有审判资源2005年,为进一步激发全院干警的生机与活力,院党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年初作出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决定。通过动员、申请、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双向选择等阶段的工作,符合条件的32名干警申请竞争26个正、副职岗位,竞争的结果是18名中层干部留任,8名一般干警脱颖而出,走上了正、副庭长的岗位,7名中层干部和18名一般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一年的实践表明,我院进行的这次竞争上岗、优化组合非常成功,达到了充实基层一线,城乡轮岗交流,人员优化配置,促进审判工作的目的。
    (五)建立工作业绩动态考评机制工作业绩考核是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2005年,我院改变过去长期实行的工作业绩年终一次性定取舍的做法,建立起了工作业绩月考评制度。对年度工作实行动态考核。院考评委员会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初签订的百分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庭室的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和量化,制订出了单位和工作人员动态考核的评分细则,对各项工作成效按不同的分值进行考评奖惩,在每月底对全院干警和各单位当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逐项考核,综合评分,并按月通报考评结果,达到了及时了解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目的。
   
三、进一步强化司法管理工作,注重向管理要质量、注重向管理要效率
   
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战斗力。司法审判工作要取得高质量和高效率,同样有一个加强管理的问题。2005年,我院的司法管理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突破。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05年,我院认真落实市审计工作会议和市中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从建章立制入手,全面加强和规范各项司法管理工作。一是对过去向庭室下达收费任务以弥补办案经费不足,各庭室年度工作考核与收费任务挂钩的做法坚决予以纠正,从根本上解决了超标准收费,为钱办案,履行审判职能受利益驱动的问题。二是修订了院财务、车辆、接待等管理制度,配备了专业财务人员,取消了院机关业务庭室的经费支出权,由院财务统收统支;对人民法庭根据审判业务量的多寡拨付办公、办案经费的办法予以管理。三是加强了财务监督。所有诉讼、执行收费由院立案庭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确定数额后,由当事人向代收银行交纳,办案人员不再经手诉讼费和票据,切实杜绝了挪用、借支、扣留诉讼费、执行款的问题。四是司法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自2005101日起,我院司法技术室严格按规定停止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业务,结束了长期存在的自审自鉴体制,提高了鉴定的社会公信力。
    (二)科学规范人民法庭布局,加强法庭的规模化、规范化建设。长期以来,我院人民法庭点多面广,财力、人力不足的问题突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不少法庭建设时规模小、起点低、质量差,加之长年无资金维修、山体滑坡等原因,法庭用房大多已成危房;在警力布局上,我们尽管最大限度地向法庭倾斜,但不少法庭仍无法组成合议庭,与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的要求差距甚大。2005年,我们在征得县委、县人大批准后,在不裁撤法庭的前提下,根据法庭管辖人口数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案件来源等情况,将原13个人民法庭合署为7个中心人民法庭,合署办公后的法庭干警多的达到了9人,少的也有4人,一定程度地缓解人民法庭财力不足、警力分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保证法庭合署办公后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对原人民法庭所在地及区域内未设置人民法庭的乡镇,派出巡回法庭及安排专门时间现场办公,制定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确保不因法庭合署办公而影响审判工作。
    (三)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关。2005年,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审判监督庭的内部监督作用。一是继续坚持实行上月案件下月评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规范了评查程序,严格了评查标准,强化了惩戒措施。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2229件,其中,合格2180件,占评查总数的98%;基本合格49件,占评查总数的2 %。先后下发案件评查通报11期,发出整改通知42次,共发现和纠正审判过程中存在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98处。二是坚持有错必纠原则,慎重审理二审发还和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全年共审理这类案件2件,其中,调解处理1 件,改判1件。
    (四)认真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司法民主原则,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2005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认真扎实地开展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考核、培训工作,于426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对汪宗亿等15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我县首次由人大任命的15不穿法袍的法官51日正式上岗。为保障人民陪审员正常履行职务,我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的意见,对人民陪审员的联系与沟通,管理与监督,履行职务的保障措施等诸多方面作了专门的规定,不断创优人民陪审员工作平台,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案件审理37件次,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实施。
    (五)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人民法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2005年,我院进一步完善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方式、程序,建立健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建议的各项制度,自觉将各项审判工作置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联系的意见》,设立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常设机构,限定了办理人大意见、建议和信访案件的具体期限,明确了需要向人大报告的具体事项等制度,规范了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联系的工作规程。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有影响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庭审,要求县院机关每年不少于2次,各人民法庭每年不少于1次。使人大代表通过旁听案件能够直观、零距离地了解法院审判过程。三是坚持工作情况定期向人大汇报,重大问题及时请示,人事任免事项事先征求人大意见的做法,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准确了解法院工作情况,增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六)进一步加大物质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过去的一年,我院借助全国政法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有利机遇,严格控制纯消费支出,勒紧裤带搞建设。通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院办公楼维修、网络信息化建设等任务,新增固定资产100余万元。2005年,我院进一步加大了物质建设工作力度,一是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湖北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精神,编制了我县人民法庭的三年建设规划,我院7个人民法庭已被列入国债建设规划,人民法庭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将在未来3年得到明显改观。二是法院审判用房建设省计委已审批立项,目前已报国家计委审批。三是人民法庭的交通工具有了较大的改观,合署办公后的7个人民法庭已有5个配备了办案业务用车,改善了办案条件,提高了审判效率。四是积极消化历史债务,全年偿还外欠债务60余万元。回顾这几年的物质建设历程,我们有清醒的定位。纵向比,这两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兄弟县市法院相比,我院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还远远地落在后面,我们决心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改善人民法庭和法院机关的办公条件,以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
   
四、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型法院等系列创建活动

   审判工作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是人民法院性质决定的。2005年,我院进一步加大了服务型法院等系列创建活动的工作力度,将服务型法院创建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步。
    (一)进一步深化服务型法院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在创建活动中,我们积极引导全院干警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服务型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服务观,在执法活动中,自觉树立为全县社会发展服务,为生态水电建设服务,为民营经济服务和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意识,实现从执法就是管理到执法就是服务观念的转变,切实增强司法人员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积极探索服务型法院创建的新形式和新内容。2005年,我院积极响应县委政法委号召,将十星级政法机关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在延伸审判的服务和保障触角,拓展审判的保障和服务的领域上下功夫,将服务的内涵进一步深化、将服务内容进一步具体,将服务的举措贯穿于从立案到执行结案的各个环节,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处处体现服务至上的人文关怀。
    (三)公开服务内容,兑现服务承诺。为增强服务型法院创建工作透明度,我们利用舆论媒体、橱窗、联系卡,以及立案时向当事人发送诉讼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形式,将人民群众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开和承诺,将服务型法院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与此同时,我们也非常注重在简化诉讼程序、优化便民利民举措上下功夫,对远离法庭的地区实行定时定点接待,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巡回就地办案等办法方便当事人诉讼,最大限度地解决当事人在诉讼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积极服务于生态水电等重点工程建设2005年,我院进一步加大服务生态水电等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全年共审理这类案件35件,涉案标的630余万元。1998年动工兴建的柳林乡屏峰电站,因缺少资金当年年底停建。2002年,重庆业主李涛接手屏峰电站工程,到2003年因李涛资金运转不畅,工程再次停建,业主李涛下落不明,留下拖欠300余民工工资40余万元、拖欠工程前期投入材料款70余万元的乱摊子。柳林乡党委、政府决定积极应对,依法处理,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案件起诉后,我院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在全面把握案情的基础上,会同柳林乡政府积极寻求既解决目前难题,又使闲置的100余万元资产发挥效益的办法。判决生效后,在查找李涛无果的情况下,我院多方运筹,认真探求法律与案件事实两者间的切入点,于2005年元月果断采取拍卖措施,重庆巫溪业主贺维春以92万元竞买成功。300余民工拿到了血汗钱,电站也在新业主注入300余万元资金后于200511月竣工投产,年发电量350余万度,年创产值70余万元。昔日废弃的电站工地在法院介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呈现出了勃勃生机。
    (五)打造执法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2005年,我院进一步加大对赡养、抚养、追索劳动报酬和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的工作力度,全年共对177件案件实行了减、缓、免措施,减、免诉讼费、执行费23.4万元,确保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20057月,国营九华林场五保户黄治强在给他人务工途中被一农用三轮车将左股骨摔成粉碎性骨折,案件起诉到我院后,我院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当即决定缓收诉讼费用,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了立案手续。同时,案件承办人四处协调手术费用,县中医院也迅速从外地请来专家为黄做了手术。目前,黄老汉已痊愈出院,我院也于200511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肇事车主和雇主共同赔偿黄老汉医疗费3.89万元,使司法公正的阳光普照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服务型法院等系列创建活动中,由于我们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服务型创建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充分肯定,全年共获得县级以上荣誉49项,我院田家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官渡人民法庭被授予全省先进人民法庭、得胜人民法庭庭长侯诗海被授予全省先进人民法庭庭长的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改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离县委和全县人民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审判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裁判不公、办案不廉、效率不高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少数法官宗旨观念淡漠、审判作风差,存在对当事人摆架子、抖威风,片面强调严格执法,忽视工作方法和社会、政治效果。三是涉法上访现象仍较突出,上访老户的稳控息访工作仍十分繁重。四是法院经费困难,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等。以上这些问题虽不是主流,但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县政府、县下协支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一定能够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全面树立创新意识,积极开展法院改革,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
    2006年,我院将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水电大县,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大背景下,将2006年总体工作思路确定为: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精神为指导,在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下,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审判组织和司法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运行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繁荣竹山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第一、进一步强化审判的中心地位,全力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审判是人民法院的天职,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中心,是人民法院赖以生存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将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审判这个中心来开展各项工作,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上下功夫。要通过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县域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发展环境。要通过审理民商事和行政案件,进一步加强对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维护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水电建设中涉及的移民搬迁和权利义务分配、重组、确权等工作的力度,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建设2006年,在审判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建设方面,我们还将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中心来展开。一方面,要对过去开展的法官沙龙、专题业务培训、疑难案件评析等系列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的措施和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力度 ,加强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审判队伍的司法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公正司法能力,以高素质的审判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我们审判权的正确行使。
    第三、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0510月制定下发了《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该《纲要》的基本任务和目标就是要改革和完善诉讼、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审判组织和审判机构,实现审与判的有机统一等制度。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我院将把2006年作为法院改革创新年,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逐步建立起遵循司法客观规律,符合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特点,体现审判工作的公开性、独立性、中立性、程序性和终局性的司法审判运行机制。
    第四、继续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窗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9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人民法庭建设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我院将抢抓这个机遇,将人民法庭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审判队伍和物质装备建设,规划建设好已列入国债计划的7个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我县的人民法庭建设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规模化、规范化的要求。
    第五、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整个活动为期3年。2005年,我院虽已圆满完成了集中整改四个阶段的工作,但许多查摆出来的问题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整改过程。2006年,我院将在2005年集中整改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这根主线,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健全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岗位目标动态考核奖惩机制,从制度和源头上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圆满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我县建设生态水电大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