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宝丰法庭法官马翔将3万元执行款交到向某手中,卧病在床的向某得到了及时救治。
4月上旬,向某受雇建房过程中,不慎从二楼摔下致颈椎、腰椎骨折。事发后,业主、承包人相互推卸责任,拒不为向某垫付医疗费,多次协商未果,向某之妻李某于当月22日向宝丰法庭起诉。宝丰法庭受理后,为使卧病在床的向某得到及时救治,立即裁定先予执行该案。经过干警们近一个星期的不懈努力,三万元医疗费及时交到向某手中。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宝丰法庭全体干警积极学习,用实际行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在办案过程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满腔的热忱为民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朱双龙、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