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竹山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以“五强化”为着力点,推动队伍作风不断好转,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富有特色,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转变思想作风。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不断增强法官队伍的科学发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廉政勤政意识。实行“三个一”制度,加强干警的日常教育,即每周五下午组织全院人员学习司法作风等方面的文件和典型事例,每月通报一次全院工作效能及作风建设情况,每季召开一次队伍建设分析会。
二是强化表率作用,转变领导作风。推行院领导分管工作考核制度、办案制度、轮流值周制度、违反规章加倍处罚制度,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坚持中心组学习,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找出存在不足与差距,努力建设“组织放心、干警拥护、社会信赖”的领导班子。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转变审判作风。完善院长宏观管理、庭长微观管理、干警自主管理和审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管理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大力开展审判绩效考评活动,坚持“季度考评通报,年底结账兑现”的考核方法,对各庭的审判绩效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详细的考核,考评结果在全院排名公开,并作为晋级提职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群众观念,转变服务作风。开展亲民型法院建设,实施“惠民工程”,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简易小额案件速裁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强涉诉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切实为人们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司法领域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是强化工作落实,转变纪律作风。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机制,重点解决不服从工作安排、上下班随意迟到早退、工作不实、节奏不紧等 “庸”、“散”、“松”、“乱”问题。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加大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加强工作巡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院机关和法庭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