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建房引纠纷 巧妙拒贿促调解

2012-10-3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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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竹山县法院得胜法庭巧妙拒贿成功促使一起邻里建房纠纷成功化解。

家住竹山县得胜镇大桥村的邬某某与毛某某为邻居。今年三月,毛某某动工兴建七层住房楼一栋,因施工原因,造成邬某某已建住房部分损坏,经过村支两委以及政府部门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协议。邬某某遂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诉至法庭,请求毛某某赔偿人民币20万元。同时为此事,邬某某专门将自己在外务工的两个儿子叫回,将毛某某已经完工的房屋大梁砸断,以阻碍毛某某施工。毛某某也以排除妨害为由向法庭提起诉讼。

得胜法庭受理此案后,发现双方对立严重,情绪激动,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于是加大了案件的调解力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毛某某将一个装有3000元现金的信封放到庭长万登华办公桌上,请求法庭对本案予以“照顾”。万登华同志当场严词拒绝,并立即将其退给毛某某。一个礼拜后,毛某某再次将一个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放在办公桌上。为了取得当事人对法庭的信任,缓解其对立情绪,以便更好地对案件进行调解,万登华同志此次没有当场拒绝,而是待毛某某走后,立即将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交到内勤处,并现场进行了封存。

案件的调解工作继续进行,经过两个月,长达十余次的协调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将所有矛盾与纠纷融化在一份调解书里。待案件成功调解后,万登华同志将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归还给了毛某某,并说明了未当场退还的原因,不仅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且让当地称道。(李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