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人犯罪是一个复杂、长期的社会问题。从全国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仍呈高发态势。就我县的情况看,近年来,随着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做好我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对于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风气,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2005年,我县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起,共7名未成年人参与。其中强奸1件1人,抢劫1件4人,寻衅滋事1件1人,盗窃1件1人。2006年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仅元至4月,移送法院审判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起,共19名未成年人参与,其中抢劫5件16人,盗窃1件2人,伤害1件1人,案件数占全县犯罪案件总数的17%,人数占全县犯罪案件总人数30%,且还有多人多件未移送法院,加上不构成犯罪违法处罚的数字更触目惊心。从犯罪性质来看,有性犯罪、侵犯人身财产型犯罪,主要表现为暴力、团伙犯罪,且低龄化趋势明显。上述数字说明,我县未成年人犯罪呈现高发态势。
通过对近年来县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计分析,发现有以下特征:一是犯罪动机荒唐好奇、好胜、模仿、充英雄,缺乏辩明是非的能力。二是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起意即犯,无预谋,防不慎防,不考虑后果;三是易成团伙性一人相约,多人即合,重“感情”、讲“义气”、盲目“崇拜”,不分善恶。也并不是因家庭困难缺吃少穿而偷抢。四是犯罪具有连续性。一次得手侥幸认为成功,被不劳而获而吸引,越陷越深。
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上升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家庭教育的缺位、错位及不良影响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也是一个接受的最早的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品格、情感、思想等影响重大,对生活、学习、劳动等各种习惯的养成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家庭教育的缺位
家庭的残缺,监护人受生活的压力、时间、精力等的限制,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和教育,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另外,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际关系冷漠,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他们在家里得不到爱和精神生活的满足,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这样,由于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坏人的教唆、引诱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教育的错位
(1)娇宠、溺爱。随着家庭独生子女率在逐年升高,家长往往对子女采取的是一种百依百顺、即使子女犯了错误也对其包庇的态度,使孩子从小养成了自私任性、好逸恶劳、骄横霸道、自我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为习惯。这种未成年人进入社会后,当他们的个人利益和需要不能在正常的范围内得到满足时,很可能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从而发生犯罪行为。
(2)简单粗暴。与溺爱正相反,有些家长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这些家长发现孩子犯了错误后,无视子女正常的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对他们对辄打骂。一方面,家长的举动给子女提供了学习模仿的榜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形成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的观念。另一方面,引发、强化了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他们在心理上视父母为敌,离家出走,流落到社会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温暖”,有的在别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
(3)放任自流。父母放弃了教育子女的责任,对子女的一切行为举止采取不加干涉的态度,放任自流。在这种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孩子,极易形成冷酷的、自傲、自狂、目空一切、自以为是、玩世不恭的不良性格,他们在父母的放任下过早的走向社会,由于缺乏父母的指导和监督,并且自身认识水平不高,缺乏正确辩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犯罪的道路。
(4)期望过高。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倾注了全部的爱,同时也对子女的学习成绩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子女尽最大的努力也难以达到,这时孩子就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焦虑不安,产生了逃避和逆反心理。当这些压力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时,在逃避和逆反心理的支配下很可能会离家出走,以至误入歧途;有的甚至做出弑亲等过激行为。
(5)缺乏情感沟通。有的父母整天忙于工作或生意或只注重对子女的物质需求的满足,有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将孩子留下由爷爷奶奶或亲朋好友照看,在校读书家长也很少了解情况,不闻不问,而忽视了与子女的主动沟通,再加上未成年人心理上闭锁性,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沟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时指点,内心的欲望和需求得不到满足,现实的心理无以宣泄,心理上得不到慰藉,久而久之,心理问题积重难返,进而形成抑郁、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由于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实施暴力犯罪。
3、父母行为不良
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善于模仿,但其分辩是非、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较弱。所以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并使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育下犯罪的种子。
4、家庭气氛不和睦
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弥漫着一种冲突或不和谐的气氛,会给子女带来极大的挫折感和不安全感,长此下去会造成性格内向、孤僻自卑等人格障碍。有些子女为逃避这种不和睦的家庭气氛,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教育的缺陷
学校也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教育仍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1、德育工作重视不够
迫于家长和社会片面追求教育质量的压力,学校在狠抓教育质量的同时,无形中淡化了德育工作。部分教师对学困生、德困生、贫困生、单亲生等特殊学生的教育,或内容空洞、脱离实际,或方法简单、流于形式,致使少数特殊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出现旷课、逃学行为。个别在校学生及未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流失到社会上,由于缺乏应有的道德引导和培养,对社会上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免疫力”太低,无法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产生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
2、法制教育效果不佳
目前,学校法制教育效果不佳,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制教育不能使学生形成与法律规范的要求相适应的价值观,不能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内化为学生自己的需要和行为,不能使学生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形成守法的行为习惯,没有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3、青春期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滞后
目前,学校的青春期性教育基本上仍是空白。而未成年人的青春期基本上都是在学校期间度过的,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开始对性有所感知,性意识处于从萌芽到日渐明确和成熟的阶段,他们对性的理解具有模糊性,但是由于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渠道不畅通,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使得他们在性知识上表现为愚昧无知,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音像制品等。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
未成年时期面临着心理矛盾冲突的急剧发展和紧张繁重的学习负担及家长望子成龙所造成的巨大压力,这使得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产生了各种心理困惑,心理失衡甚至心理疾病。同时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只是将心理教育的内容纳入思想品德教育中,这使得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答和引导。当他们不能承受时,很可能走向极端,通过暴力等方式宣泄出来,造成暴力、强奸等犯罪。
(三)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
极少数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恶性发展,是与其未成年同龄群体的不良交往息息相关的。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团伙犯罪道路的起点,一些被家庭和学校排斥和抛弃的不良少年,由于相同的感受聚集起来,通过不健康的娱乐、游荡、交谈等方式形成不良交往的群体。他们通过密切的接触、相互观察和模仿,使得原有的错误的社会意识、不良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得到强化。
(四)不良文化的影响
不良文化泛滥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未成年人处于求知和学习的人生阶段,其主要的行为方式和习惯方式都是模仿。这样,媒体上大量的暴力渲染成为他们模仿的对象。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并且残忍、好斗、遇事头脑简单,很容易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导致暴力犯罪。另外,一部分影视、纪实作品吸引观众,对黑社会性质、恶势力团伙犯罪信息进行大量报道,对犯罪动机、作案过程进行过分详细的描述。这给一些有劣迹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模仿、学习的条件。未成年人性器官开始发育、性机能逐步成熟,生理结构的明显变化引发了心理上的变化,好奇心增强,对自身的生理变化有着强烈的神秘感和好奇心,特别是对于与生理变化有关的信息有着更加浓厚的兴趣。媒体中的色情内容,正切合了未成年的这些特征,满足了他们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自我控制能力差,抵挡不住诱惑,抑制不住生理和心理躁动,便产生尝试的念头,很可能诱发强奸等性犯罪的发生。
另外,沉溺于上网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原因。网络中通过互发电子邮件或聊天、在线游戏等手段进行交往,可以向对方隐瞒真实身份、年龄甚至性别等特征。由于网络本身的这种隐蔽性,上网便成了很多处于心理闭锁期的未成年人缓解内心紧张、释放内心积郁的理想选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过程中,虚拟的人物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未成年人的心理随意性被无限放大。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他们往往难以协调,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及时、正确的纠正和引导,就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为了满足自我需要而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利益。
三、如何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一)坚持教育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围绕培养“四有”新人的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1、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精神、公民道德教育,帮助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入开展法制和纪律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运用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
3、广泛开展自我保护教育。围绕治安防范、心理健康等主题,通过举办自护培训班、自护学校,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形式,向青少年宣传自护知识,传播“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自护理念,提高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二)突出重点群体,落实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将预防工作与在校生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相结合。
2、在各级各类学校成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坚持和完善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将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
3、充分发挥妇联青团及各社会群体组织的作用,引起全社会各个部位关心青少年成长,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4、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广泛开展创建“诚信、文明、安全学校”活动,组织“法在我心中,德伴我成长”读书、征文、演讲比赛,以及观看法制宣教影片、开设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5、把防差转差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确立“转化一个差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重要”的理念,严格学籍管理,切实控制失学、辍学现象的发生,防止适龄少年儿童流入社会。
6、积极创办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教育子女的责任心和能力。
7、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会”、“五好文明家庭”和“万家学法说法”、“不让黄赌毒进我家”等活动,推动家庭和社区积极参与预防工作。
8、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用好现有各类青少年活动场所,按照教育部、团中央的要求和支持政策,积极规划,尽快建成竹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9、完善心理疏导矫治体系,对未成年人不良心理进行及时的矫治。开展心理咨询和服务,帮助“问题”青少年解决因长期受到不良环境影响而产生的心理障碍、心理困惑。将有轻微违纪、长期旷课、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行为的“问题”青少年列为教育对象,由学校教师、社区民警配合亲属共同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预防“问题”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发挥职能作用,整治社会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氛围。
1、依托现有的青少年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
2、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加强文化市场、电子信息产品和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电子信息以及玩具、饰品,查处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恐怖、残忍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
3、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及不得延时经营等规定,进一步优化网络环境和校园周边环境。
(四)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1、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小组,形成党政牵头、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预防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找准突出问题,加大协调力度。每个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每年明确一项重点工作,培育一个典型,形成一条经验。
2、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制定预防工作评估标准和考核制度,做到预防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同奖惩。每年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时,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3、建立预警机制,增强工作的明瞻性和针对性。根据影响青少年成长的主客观因素,采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预防工作的基本信息,及时了解掌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对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观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趋势做出预警报告。
4、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工作规律。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的动态分析,及时掌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变化规律和趋势。当前,重点要对闲散青少年和青少年网络环境等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要对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因素进行深入研究,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角度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行剖析,不断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