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竹山法院成功执结14起涉案金额43万余元的劳动争议案件,并当天为14名申请执行人办理了案款领取手续,受到当事人好评。
2016年6月12日,仲裁机构对成某、范某等14人与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出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成某、范某等14人劳务工资、经济补偿金和缴纳社会保险金共计43万余元。仲裁文书生效后,某公司未自动履行给付义务,成某、范某等14人依法申请竹山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义务,由于该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欠佳,经多次查询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6年11月底,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依法终结了该批案件本次执行程序。此后,执行法官继续寻找执行线索,多次到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场所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公司积极生产提高履行债务能力。今年5月,在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后,竹山法院恢复该批案件执行程序。
今年6月中旬,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法院与执行法官商谈该批案件的履行事宜,并承诺在一个星期内全部履行。6月底,该公司将43万余元案款打入竹山法院执行案款专户。7月7日,竹山法院将案款发放给14名申请执行人,14起劳动争议执行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姚倩倩 徐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