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村官携手调处一起健康权纠纷

2014-07-1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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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竹山法院宝丰法庭法官及当地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一起剑拔弩张的健康权纠纷得以成功调解,当事人当场履行了全部赔款,双方满意而归。

王某与曹某、武某系近邻,双方因田畔利益问题发生争执并厮打,致王某身体受伤、财产受损。事后,双方受到了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处罚,但双方就经济损失赔偿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遂向宝丰法庭提起赔偿诉讼。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双方矛盾系因多种原因引起,如果不解决好根源问题,双方将可能无休止诉讼。本着化解矛盾、司法为民的原则,承办法官主动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

在组织调解过程中,原本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的双方,经过承办法官及村干部细致地明理释法、明辨是非后,情绪得以缓和。然后,调解人员又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教育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及其他非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曹某、武某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各项经济损失3500元,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另起纠纷。

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履行了赔款。自此,一起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矛盾纠纷,在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调处下得以圆满解决。(吴远明、张白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