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执行专项行动开出第一张刑事判决书

2016-01-1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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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记者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被告人张某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这是县人民法院执行专项行动开出的第一张刑事判决书。

  张某乙2012年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被提出执行申请。县法院多次送达执行文书,张某乙置之不理,并以长期外出务工、隐瞒经济收入等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县法院执行专项行动开始后,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张某乙于2015年3月20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8日被县法院作出上述刑事判决。

  自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及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县人民法院先后分批曝光94名失信被执行人,涉及28个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涉及案件138件,标的额共计 885万 元,多数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县法院执行局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采取评估拍卖、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向金融机构、房产、国土、工商、公安等执行联动部门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动产、不动产产权登记转让、出入境审批、工商登记、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

  对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罪及确需予以司法惩戒措施但逃匿的,县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进行甄别,依法司法拘留被执行人85人,还有118名的司法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一经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立即拘留。县法院执行局透露,目前已有8案10人涉嫌构成拒执罪,一俟归案,也将面临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