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社会稳定

2011-03-18 14:52
来源: 本院
作者: 竹山县法院    浏览: 756

 

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社会稳定

──记竹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竹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审判人员4名。全庭干警始终牢记刑事法官的神圣使命,以保一方平安为已任,狠狠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宁撑起一片蓝天,为创建“平安竹山”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2010年的各项工作又创新高,赢得了各方的赞誉。

一、树立案件质量意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案件的质量是这项工作的命脉,只有将案件办成铁案,才能真正起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才能为国家的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此,我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始终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将每一起案件均办成铁案,做到了“三无”,无关系案、无金钱案、无人情案,也无超审限案件,做到了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为确保案件的质量还实行勤汇报、多沟通的方式,以得到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对疑难、复杂及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向院领导、县政法委、上级法院及同级检察机关进行情况沟通。在办“铁案”的同时,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打破常规经常加班加点,缩短办案时间,合理配制司法资源。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年初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我国现阶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相关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的精髓和实质,为司法实践的具体操作打下了坚实的司法理论基础。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主观恶性较深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处理,惩罚大恶,以震慑重案犯,维护法律的权威;另一方面又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对那些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区分不同的情况,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出发,着眼于从宽处理。从而从根本上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半年又组织干警对司法实践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及其贯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进行广泛的调研,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上报上级法院。2010年,我庭全年新收刑事案件151件,旧存2件,结案151件,结案率为98%,在审结案件中,当庭宣判率达80%,比去年同期75%提高了5个百分点,公诉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为20天,今年刑事收案比去年增长了45件,收案数创十年来的历史之最。所办案件中,经本院审判监督庭检查和市中院刑二庭抽查,无一件不合格案件,全年上诉案件16件,经二审维持原判10件,改判2件,还有4件在二审中。案件质量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二、加大打击力度,积极稳妥地审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刑事审判庭是个有战斗力、敢打硬仗的优秀群体。今年先后成功审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如范猛、梁丽等9人团伙多起贩毒案、沈道兴等6人聚众斗殴案,这些案件社会影响相当大,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造成的极大的威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如果不从重从快打击,将会造成诸多负面影响。我们在依法从快审理后,认真评议,即考虑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又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此类案件的成功处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尤其在审理沈道兴等6人聚众斗殴案,此案发生在春节期间,涉案人数众多,处理不好,极易造成诸多负面影响甚至更大规模的群体性闹事事件。我院受理后对此案高度重视,指定专人专班负责,在认真研究案情后,多次向被告人及其亲属宣传法律政策,最终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此案的成功处理,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人民群众,尤其是关注此案的移民对象的赞许,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未成年人的审判及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刑庭全体干警均有一个共识,审完案件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算结案,只有通过工作使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才能画上句号。因此,他们始终将社会效果作为检验办案的重要标准,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注意抓好公开审判工作,为人民群众旁听接受法制教育创造条件,还经常选择典型案件公开宣判,起到了以点带面的教育作用。对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单位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及时与单位沟通并发出司法建议,限期整改,以达到综合治理预防犯罪的目的,全年共向四个单位发出四份司法建议。社会主义刑法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进行惩罚仅是手段,教育挽救才是目的,因此,刑庭在审判工作中坚决杜绝绝对的“重刑主义”,注重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挽救,特别是未成年人。经常性地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就如何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讨论,在法律适用上达成共识。注重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全年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6件18人,为18名未成年被告人全部指定了辩护律师,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审判时均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到庭进行帮教,做到程序、实体公正,同时注重庭前、庭后帮教工作,根据未成年人思想幼稚心理承受能力差的特点,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着重帮助他们查找犯罪原因,认识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进行就案讲法教育,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以理促感化,使他们萌发认罪、悔罪和改正的决心,使其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从而让这些未成年被告人以良好的心态回归社会,在适用刑罚时,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切从有利于挽救未成年犯罪的角度出发,案件审结后,不是一把将未成年人推向社会就了事,而是进行跟踪考察,了解他们改造的思想状况,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促使其向正确有益的方面转化,并与基层有关单位建立“跟踪帮教”网络。刑庭全体干警每人每年至少包二名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跟踪帮教工作。同时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通过组织学生、校方代表旁听庭审,上法律教育课,让青少年接受法律教育,让校方正视在教育中的缺位问题,以期加强此项工作。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我们积极与学校沟通,及时让其返校接受教育。下半年,刑庭庭长朱玉成同志又在竹山一中给2000余名师生上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教育课。这些工作均得到了县委、政府、学校、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许和好评。

四、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工作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涉及到被害人的利益问题,矛盾突出,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宁。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或其亲属造成极大损失,为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般敌对情绪较大,而被告人由于要被判处刑罚,故对民事赔偿上不是积极主动,针对该情况,为了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庭干警以高度的责任心,通过细致的工作,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调解率不断提高,全年调解率达95%。他们针对不同案件,通过庭前庭后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促成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使被害人的损失尽快得到赔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调解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0余件,涉案标的达200余万元,并均已全部履行完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竹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正是靠他们精诚团结,对法律的执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默默无闻的奉献,他们是一个优秀的战斗集体,更是一个秉公执法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