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竹山县法院召开干警大会,专题学习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四项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干警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充分认识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对增强司法能力、确保审判质量的重要作用,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一是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围绕“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目标,进一步强化“周五学习例会”、“法官沙龙”、“法官论坛”、“法官讲坛”等制度,以系统、持续地学习强素质、增能力,营造良好的学风;采取集中培训、选送培训、以会代训、网络培训等各种方式,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和法律意识,不断更新干警的理论知识;通过庭审观摩、精品案评析、裁判文书评比等多种措施,要求干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自己的岗位开展学习。二是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们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当法官好、当好法官”教育活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专项清理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发展创新年”活动,对干警进行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公正无私、廉洁勤政、中立司法的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部抵制金钱、人情、关系侵蚀的能力。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技各项有益活动,寓活动于内容,进一步凝聚人心、树立形象。通过争当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执行能手、调解能手等活动,培树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提升“服务、创新、争先”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为主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内外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官行为、促进司法廉洁、形成良好作风。一是守好三道防线,增强监督效果。加强巡视督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在执行“五个严禁”规定上存在的问题,筑牢以内部监督为主的第一道防线;将送达和回收廉政监督卡作为办理案件、案件评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案件承办法官督促当事人在结案后据实填写交纪检组,筑牢以当事人监督为主的第二道防线;在办公楼门口设置举报信箱,聘请34执法监督员,每季度召开一次执法监督员联系会,筑牢以社会监督为主的第三道防线。二是强化责任考核,提高管理效果。强化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庭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的考核,做到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强化纪检组与干警家属签订的《督促执行“五个严禁”承诺书》的考核,要求家属督促干警认真执行“五个严禁”规定,进一步延伸“五个严禁”执行网络;强化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签订的《“五个严禁”承诺书》的考核,公开向群众承诺廉洁司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机制,强化落实效果。认真落实违反“五个严禁”的查处机制,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坚持有举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认真落实“五个严禁”执行考核机制,把“五个严禁”执行情况与法官的考核评价、晋级评优密切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认真落实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将“五个严禁”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经常性地对全院干警进行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并建立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每季度组织一次考廉、述廉、民主评廉。
三、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把集中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社会形象。一是锤炼集思广益,精诚协作,民主公开的作风。对涉及司法改革、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我院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吸纳群众建议,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在重大事项议事前不定调子、不画圈子、不搞一言堂。在人事任免上,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群众测评与平时表现相结合,工作实绩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评议制与票决制相结合。二是锤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的作风。坚持调查研究制度,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审判工作实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要求干警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基层了解研究新情况、发现解决新问题,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制定和完善各项措施提供依据。三是锤炼牢记宗旨,心系百姓,司法为民的作风。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诉后答疑工作,为维权能力差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深化送法进万家、以案释法、发放法律手册和《便民联系卡》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坚持巡回就地办案,推行 “上门送执行款”和“电话预约、巡回立案”制度,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服务。四是锤炼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质效并重的作风。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评查和错案追究等方面的工作,认真落实简易案件庭内研讨、疑难案件业务小组“会诊”、重大复杂案件审委会讨论、重大行政裁决和执行事项听证、裁判文书三级审签、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审务公开等审判管理制度,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执法监督意识。一是及时、主动地向县委报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邀请县委领导出席法院重大活动和会议。对涉及公共利益、国计民生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党委的意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县委的“参谋”,以实际行动赢得县委的重视和认同。二是加强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系,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活动,主动将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三是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对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拟判无罪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切实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