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四个四”措施确保学习教育实效

2014-03-1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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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下午,竹山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会,安排学习教育阶段的有关事项,组织学习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组长杨郧生和县委书记佘立柱在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等内容,标志该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工作全面铺开。

为确保学习教育实效,让干警在学习教育中增强党性、坚定信念、提高认识,该院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突出“四个重点”。组织干警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市县委领导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纪、《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理论读本和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事迹,确保人人吃透精神,个个入脑入心

二是注重“四种形式”。要求干警每天利用不少于2个小时的业余时间开展业余自学,以党组、党支部、庭室为单位组织集中研学,通过邀请党校老师专题辅导、院长上党课等方式开展专家辅学,开展“好干部”标准和“假如我是当事人” 等大讨论活动强化干警互学,丰富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

三是做到“四个到位”。各庭室将学习内容和时间制表排期、安排到天,做到学习计划到位;把规定学习篇目列出目录,为干警配发专门笔记本,逐篇研读逐篇记笔记,做到规定内容学习到位;规定全院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各庭室集中学习不少于7次,做到学习时间到位;把全院干警和聘用制人员全部纳入学习范围,确保参学率为100%,做到参学对象到位。

四是强化“四种检查”。强化领导小组巡查,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回检查各庭室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强化院长抽查,由院长采取看笔记、口头问、现场考等方式,随机抽查干警学习情况;强化班子成员督查,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分管庭室,督促检查相关庭室的学习情况;强化干警评查,采取集中阅评学习笔记、张贴心得体会等方式,让每位干警在他人的公开评议中提升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