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古法庭“圆桌调解”化解家事纠纷

2017-07-10 17:21
来源: 竹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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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秦古法庭法官助理刘东通过庭前“圆桌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尖锐的赡养纠纷。

刘某及老伴年事已高,因赡养事宜与长子刘大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刘某老伴被打伤,致双方矛盾愈发尖锐。刘某遂向秦古法庭对长子刘大提起赡养诉讼。秦古法庭受理后,主审法官程贤林及时指派法官助理刘东组织双方进行庭前“圆桌调解”。 刘东召集当事人围桌而坐,以拉家常的方式,先让双方先后陈述在家庭矛盾升级过程中对方的过错及自身的做法,然后逐一分析,通过深入说教、批评,双方均承认了自身存在的过错,经协商,刘大当场支付了赡养费2000余元并表示以后会善待老人,定期给付赡养费。至此,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为落实上级法院关于非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理案件的要求,秦古法庭成立了专门的简易案件“圆桌调解室”,立案后通过繁简分流的方式,将争议不大且通过围桌而坐更容易化解矛盾的案件由法官助理主持庭前调解,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缓解了基层法庭员额法官不足的问题,也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人民群众好评。